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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家车位安装充电桩
日前,广州某小区业主李先生因地下车位安装充电桩一事与小区物业管理“杠上了”。李先生认为,物管不作为,故意刁难业主;物管则表示,小区用电已超容,安装充电桩恐影响正常生活用电安全。业主如果有需求,能否在私家车位直接安装充电桩?这会否影响其他居民正常用电?
碰壁:装个充电桩,物管与业主都有意见
据了解,李先生所在物业管理不同意其安装充电桩的理由是,目前小区的用电已经超容,如果再安装充电桩,会影响正常生活用电安全。
李先生则了解到,此前小区已有少量车主在自己的私家车位安装了充电桩,“为什么到我这里就超容了”?为此,他特地向供电部门查询了小区的电容量,供电部门给出的答复是“不会超容”。
除了来自物管的反对,小区也有部分业主表示不同意私家车位直接用生活用电安装充电桩,认为这可能对正常生活用电带来影响,同时也涉嫌擅自占用小区公共资源。
记者了解到,目前李先生与物管协商的最新情况是,物管初步同意李先生继续推进充电桩安装事宜,并让其先签订一份协议。
释疑:存超容风险,可向供电部门申请增压
业主如果有需求,能否在私家车位安装充电桩?对此,记者联系了南方电网广东电网公司以及广州供电局了解情况。
“申请安装充电桩有规范的步骤,只要通过供电部门的认可、物管的允许,符合资质的施工单位入场施工,应该不涉及安全问题。”广东电网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即使接入使用居民生活用电,也是安全的,但确实存在供电容量问题。“就如同一个小区只有几家业主偶尔用空调,和所有业主同时开空调,对电容的要求是不一样的。”上述负责人表示,电动汽车充电一般集中在下班之后,与家庭用电高峰期一致,容易出现问题。由于很多小区早期供电线路规划时没有考虑富裕供电容量以及专门为电动汽车充电桩安装的停车位,这个难题确实需要时间来解决。
广州供电局则表示,如果电容不够,可以通过小区物管向供电部门申请增压来解决问题。记者查阅《广州供电局充电桩(站)报装业务办理客户指南》,其中明确表示,小区安装电动汽车充电桩,如公变负载率尚未达到80%,可由所在区局根据公变剩余容量审批接入;如公变负载率达到80%以上,则需由电动汽车充电桩建设用地权属方书面承诺无偿提供新建公用变压器的用地。
不过,新建物业小区应该不存在这一问题。记者了解到,国家发改委等四部门于2016年联合发布《关于加快居民区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通知》,明确要求新建居住区应统一将供电线路敷设至专用固定停车位(或预留敷设条件),预留电表箱、充电设施安装位置和用电容量。
广东电网:已在省内建成2686个充电桩
记者5日从南方电网广东电网公司获悉,截至今年5月底,广东电网已在全省投运2686个充电桩,建成公交车充电站24座,城市公共充电站73座,与26个电动汽车充电运营商实现互联互通,一张涵盖广东各城市公共区域、居民小区、高速公路的电动汽车日常充电网逐步完善。接下来,广东电网公司拟与广东省交通集团有限公司签订高速公路服务区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框架合作协议,共同推动广东省充电设施基础建设。
据了解,整个“十三五”期间,广东电网将总投资27亿元,建设充电桩超过1万个,建成基本覆盖车辆日常行驶区域的充电网络,保障电动汽车“走遍珠三角,通达各地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