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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2020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充电桩厂家部分省市规划

2018/2020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充电桩厂家部分省市规划


嘉兴发改委:2020年,嘉兴市需建成公交车充换电站11座,环卫、物流等专用车充换电站15座,城市公共充电站70座,城际快充站18座,公务车、企事业单位用车与私家车用户专用充电桩4500个,分散式公共充电桩500个。

 

充电桩厂家

上海:至2020年,上海市新能源车辆充电桩厂家规模至少达到21.1万个。

南京:2017-2020年期间,南京全市规划新增建设公共充电站1229座,充电桩15108个。规划到十三五末,全市公共充电基础设施总规模将达到:充电站1542座,充电桩20457个。

长沙:到2020年长沙市总计需求充电桩不低于86581个,充电站不低于108座。其中,公交车专用充电桩不低于3362个,公交充电站不低于48座;出租车专用充电桩不低于400个;作业车专用充电桩不低于954个,作业车充电站不低于24座;公共充电桩不低于9096个,公共充电站不低于36座;用户专用充电桩不低于72770个。

 

福建:2018年要建设充电站85~89座、分散式充电桩1.9~2.5万个,公交充电网络和全省出租车充换电网络基本形成,建成城际快充站40座等。

广西:“十三五”期间,计划建设171座集中式充电站,3528个分散式充电桩。

2015年9月至2017年1月,各部委六次发文支持电动汽车充电桩相关行业建设。

 

一系列政策文件在全国各地引起了极大关注和反响,各地也纷纷出台多项旨在鼓励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建设的地方目标和政策。江浙沪三省辖区内各市的规划详细情况如何?

 

上海:2020年充电桩规模将超21万个

近日,上海公布了《上海市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专项规划(2016-2020年)(征求意见稿)》:根据上海市新能源汽车发展现状,结合未来发展趋势,预计到2017年上海市新能源车辆发展规模将达到13.1万辆,其中新能源乘用车约12.1万辆,公交、物流、环卫等其他车型约1万辆;到2020年上海市新能源车辆发展规模将达到26.3万辆,其中新能源乘用车约24.5万辆,公交、物流、环卫等其他车型约1.8万辆。为满足新能源汽车的上述发展目标要求,经测算,至2017年上海市新能源充电设施规模需达到10.3万个,有充电功能的公交停保场需42座;至2020年,上海市新能源充电设施规模需达到21.1万个,有充电功能的公交停保场需68座。

积极推进新能源乘用车用户结合居民区、办公场所停车位配建充电桩,至2020年建设公务、租赁、私人小客车自、专用充电桩不少于17.5万个,满足用户基本充电需求。鼓励有条件的自、专用充电设施对社会公众开放。至2020年,通过新建地块配建、已有公共停车场增建等措施,合理布局建设社会停车场所公共充电基础设施不少于2.8万个,满足用户临时补电需求。至2020年全市建设公交、物流、环卫、客车专用充电桩不少于0.77万个,建成有充电功能的公交停保场68座,满足行业的基本充电需求。

浙江:新建分散式充电桩21 万个以上

根据浙江省发改委此前公布的《江省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十三五”发展规划》:到2020年,新建集中式充换电站800座以上、分散式充电桩21万个以上,具备满足23万辆以上电动汽车充电需求的能力。并根据各市的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城市特点、电动汽车推广应用进展等因素,将我省划分为率先发展地区、加快发展地区、积极发展地区、高速公路四类。到2020年,率先发展地区城市核心区公共充电服务半径小于0.9公里,公用充电桩与电动汽车比例不低于1∶7;加快发展地区、积极发展地区城市核心区公共充电服务半径小于2公里,公用充电桩与电动汽车比例不低于1∶12;高速公路基本实现全覆盖。

1率先发展地区——杭州和宁波

规划到2020年,杭州市新建专用充换电站不少于110座、公用充换电站不少于50座、自用充电桩不少于6万个、公用充电桩不少于3000个,共计新建集中充换电站不少于160座、分散充电桩不少于63000个;宁波市新建专用充换电站不少于75座、公用充换电站不少于35座、自用充电桩不少于4万个、公用充电桩不少于1800个,共计新建集中充换电站不少于110座、分散充电桩不少于41800个。

注:根据2016年5月《杭州市推进新能源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实施办法》及2017年7月《宁波市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实施方案》。两市在对充电桩的数量规划上与省文件基本一致。

2充电桩厂家加快发展地区

绍兴、金华、湖州三市作为首批列入国家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城市,具备一定的电动汽车推广应用基础,温州、嘉兴、台州三市经济社会发展基础较好,城市规模较大,应加快推进充电基础设施发展。到2020年,各市新建专用充换电站不少于30座、公用充换电站不少于22座、自用充电桩不少于1.4万个、公用充电桩不少于1000个,共计新建集中充换电站不少于312座、分散充电桩不少于90000个。

注:

①2017年5月,温州市规划局发布《温州市中心城区电动汽车充电设施专项规划》,根据规划,温州市在“十三五”期间将规划布局社会公用充电桩604个(一类区264个,二类区340个);公共充电站14座(中型充电站10座,小型充电站4座);专用充电站16座(13座公交车充电站,3座出租车充电站)。近期规划建设社会公共充电桩339个,点位32处;社会公用充电站8座,专用充电站10座。

②2017年末,嘉兴市发改委发布《嘉兴市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专项规划》和《嘉兴市本级电动汽车公共部位充电基础设施布点规划》:2020年,全市需建成公交车充换电站11座,环卫、物流等专用车充换电站15座,城市公共充电站70座,城际快充站18座,公务车、企事业单位用车与私家车用户专用充电桩4500个,分散式公共充电桩50以大型公共停车场为主,市本级近期规划布置1500个公共桩。近期,即到2020年,嘉兴市本级要布置公共部位充电桩1500个左右,《布点规划》共布置2000个点位,即规划安排布置点位重点在2000个中选择。远期,即到2030年,市本级要布置公共部位充电桩3000个左右,规划共布置5000个点位,安排布置点位重点在5000个中选择。

 

③金华:2016年7月14日金华市政府发布《金华市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管理实施方案》:到2020年前,全市新建各类专用充(换)电站30座、公用充(换)电站22座以上、充电桩1.5万个以上。

3积极发展地区

衢州、丽水、舟山三市在“十三五”期间要全面推广应用电动汽车,并积极发展充电基础设施。规划到2020年,衢州、丽水两市新建专用充换电站不少于10座、公用充换电站不少于22座、自用充电桩不少于0.6万个、公用充电桩不少于500个,共计新建集中充换电站不少于64座、分散充电桩不少于13000个。到2020年,舟山市新建专用充换电站不少于5座、公用充换电站不少于3座、自用充电桩不少于0.2万个、公用充电桩不少于200个,共计新建集中充换电站不少于8座、分散充电桩不少于2200个。

4高速公路

高速公路服务区是城际充电基础设施网络建设的重点。规划到2020年,新建160座以上高速公路城际快充站。

 

充电桩厂家

江苏:力争建成充电桩厂家20万个

2017年1月22日,江苏发布《江苏省“十三五”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实施方案》,方案规定“十三五”期间,全省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标准车超过25万辆,到2020年形成以私人消费者购买和使用新能源汽车为主的推广应用格局。到2020年,基本建成适度超前、布局合理、车桩相随、智能高效的充电基础设施体系,累计建设充电桩约17万个,力争建成充电桩20万个,满足20万辆新能源汽车充电的需求。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及关键零部件整体上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在新能源汽车整车和关键零部件领域形成一批具有较强竞争力的企业。

2016年至2017年,重点在盐洛、长深、淮徐、沪陕、南京绕城等20条高速公路服务区建设98个充电站。2018年至2020年,重点在常嘉、沪鄂、启扬、泰镇、济徐等13条高速公路服务区建设40个充电站。至2020年,形成208座充电站(1664桩)的全省高速公路城际充电网络,平均服务间距不超过50公里,实现高速公路充电设施全覆盖。

1南京

2018年1月16日,江苏南京市发布《南京市“十三五”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规划》指出,2017-2020年期间,南京全市规划新增建设公共充电站1229座,充电桩15108个。规划到十三五末,全市公共充电基础设施总规模将达到:充电站1542座,充电桩20457个。届时,公共充电桩900m服务半径分区覆盖率达99%以上。

2镇江

2018年1月5日,镇江市发改委公布一月份重点工作安排,起草完善《镇江市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行动方案》、《镇江市充电桩设施规划》。2017年5月5日,镇江市发改委牵头编制完成《镇江市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专项规划》,即将报市政府批准。争取到2020年,全市各类新能源汽车保有量达到9750辆,建成充电桩1万个左右,构建完善的充电网络,在全市7个辖市(区)、所有园区的“全覆盖”。

3连云港

2017年6月18日,连云港印发《连云港“十三五”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实施方案》:到2020年底,我市将累计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标准车达到20000辆。同时,建设充电桩5000个。

4无锡

2017年3月,无锡发布《无锡市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布局规划(2016-2020年)》:按照《无锡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实施方案》(锡政办发〔2015〕128号)、《无锡市新能源汽车充换电设施建设运营管理实施意见》(锡政办发〔2015〕207号)及需求预测情况,按照总体规划、分步实施、适度超前、方便使用的要求,到2018年,全市实现新能源汽车市场保有量超过8000辆,配套建设大型充(补)电站3-5座,普通充(补)电站(桩群)超过800座,布设充电桩12000个以上。

远期目标(2019-2020年)。到2020年,实现新能源汽车市场保有量超过20000辆(折算成标准车合计约66000辆),全市建成大型充(补)电站5-8座,普通充(补)电站(桩群)超过2000座,布设充电桩25000个以上。到2020年,基本建立覆盖全市、布局合理、设备先进的新能源汽车充电服务网络,力争达到城市核心区公共充电服务半径小于1公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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